区属各中学:
为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团员积极投身“引领时尚的国际化首善之区”现代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庐青〔2019〕9号)团区委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对2018年度全区共青团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及名额:
全区所有中学共青团员学生,各校推荐上报1名优秀团员。
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各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 团龄不少于1年。
三、 评选要求:
1、各中学团组织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广泛听取意见,择优推报。推荐申报对象必须在团的基本信息采集系统和“智慧团建”内。
2、请各中学团组织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4月8日(下周一)下午下班前报至局团委307室,邮箱lujiaotuandui@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名额重新分配。
局团委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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