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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同岗同酬”人员有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7   作者:人事科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局属各单位: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现须上报“同岗同酬”人员有关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条件填报“同岗同酬”人员信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于上报的材料务必要进行审核,不能多报一人,不能漏报一人。

统计范围为:我区事业单位中经所在区编委会或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区编办下达招聘计划,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含人才引进、免费师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比照区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执行同等政策的人员。

二、各单位共须上报以下四份材料:

(一)《函》(1.具体格式,请登陆教体局网站后台“内部通知”中下载;2.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审核表》一份(1.具体表格,请登陆教体局网站后台“内部通知”中下载;2.单位经办人、审核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同岗同酬”人员试用期工资表或转正定级工资表复印件一份。

(四)“同岗同酬”人员2018年薪级工资变动花名册复印件一份。

三、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并于1218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区教体局人事科303室,其中《审核表》电子稿发送至rsk65699989@126.com邮箱。

 

庐阳区教体局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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