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企事业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根据《合肥市“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合教〔2015〕354号)和区教体局、公安庐阳分局、区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庐阳区“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庐教体〔2016〕5号)文件要求,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企事业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要在“十三五”时期内(2016年——2020年)创建区平安校园,五年内每所学校要申报评审一次。现对今年的平安校园评审工作作如下要求:
1、自愿申报。愿意参评的中小学、幼儿园在12月6日前上报《庐阳区创建平安校园申报表》(附件1、一份)到教体局法制安全科。
2、材料准备。参评学校认真对照《庐阳区教育系统创建“2017年度平安校园”考评标准》(附件2)准备材料,材料时限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成立未满一年的学校不得参评。
3、评审时间。区教体局、公安庐阳分局、区综治办联合成立考评组,在12月中旬开展2017年度平安校园创建评审工作。
4、请各幼教联盟组长园通知联盟内各幼儿园。
特此通知。
庐阳区教体局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1:庐阳区创建平安校园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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