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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8   作者:吴珠庆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辖区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开展好2018年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根据市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合教秘法(2018)676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一、继续深化《合肥市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合教秘〔2018〕484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晨读内容见附件)。各中小学要在12月4日当天,统一举行升旗仪式、宪法晨读活动,通过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与教育部主会场实现连接,同步参与活动。同时要积极安排学生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

二、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通知》(合宣字(2018)54号)要求,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的良好氛围。全区所有学校12月4日前后都要集中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各中小学要在12月7日前将活动信息和图片(附简要说明)报送到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


                                                    庐阳区教体局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皖教法函[2018]48号关于调整2018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宪法晨读内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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