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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庐阳区“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红领巾事业最佳支持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7   作者:团委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区属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少先队改革要求,树立引领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时代榜样,激励少先队辅导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少工委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度全区“十佳(优秀)少先队员”、“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红领巾事业最佳支持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9月至10月,10月中旬区建队节庆祝活动期间进行表彰。

      二、评选标准

      (一)庐阳区十佳(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至14周岁的中小学少先队员(2004年10月13日至2012年10月12日出生);

      2. 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积极学习、一点一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爱生活,懂得感恩,明礼诚信,与人为善,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

  3. 在从小学习立志方面表现突出。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立志向、有梦想,在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中有具体表现,知道我国基本的政治常识,民族自尊心强,懂得和追求中国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和小主人意识强,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4. 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红领巾“创未来”创新创意创造活动、“红领巾小创客”等活动,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有较强的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和突出的实践能力。

      5. 近2年内获得过校级表彰或在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受表彰的可优先考虑,或优秀事迹在少先队员中、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二)庐阳区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 一般应为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中小学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原则上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

      2. 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少先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3. 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身作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少先队员的好导师、好榜样。有仁爱之心,竭诚服务队员身心健康成长,是少先队员喜爱的知心朋友和引路人。

      4. 有扎实的专业素质。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少先队工作能力,坚持少先队组织和工作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在开展少先队思想引导和校内外少先队活动方面,有比较突出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近2年来上过校级及以上少先队说课比赛、所在的中队或者大队承办过区级及以上少先队活动,或在省、市、区级少先队活动课视频征集、说课、论文(案例)比赛中获奖的,在少先队CN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予以优先考虑。

      5. 近2年内本人或所在少先队集体获得过校级表彰,或在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受表彰的可优先考虑,或优秀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三)庐阳区优秀少先队集体

      1.优秀少先队大队

      (1)少先队组织先进性发挥好。少先队组织健全、活动活跃、集体主义精神强、工作规范有特色。入队前教育扎实规范,积极建设“动感中队”,按照《转发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合教秘〔2013〕191号)、《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要求,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常态开展,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强,队组织有吸引力、凝聚力。

  (2)少先队思想引领有实效。重视加强红色基因和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效果好,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引导少年儿童从小听党的话、跟党走。

  (3)队员自主性锻炼发挥充分。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委(队长),定期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发动少先队员自主管组织、自主搞活动、自主建阵地,锻炼队员自主实践能力,培养小主人意识,取得明显成效。

  (4)基础队务规范。规范使用红领巾、队徽、队委(队长)标志等少先队基本标志礼仪,规范举行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离队仪式等少先队仪式。少先队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少先队特色鲜明、利用率高,荣获过合肥市模范大队部或合肥市规范化队室称号优先推评;

  (5)大、中队辅导员配备到位,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较强的专业素质,经常性参加少先队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少先队活动和工作研究,并取得较好效果。

      (6)近2年内获得过校级表彰,或在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受表彰的,或承办区级及以上少先队活动的可优先考虑,或先进事迹在少先队组织、教育系统或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2.优秀少先队中队

      (1)队组织有活力、凝聚力强。人人参与、常态开展“动感中队”活动,共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

  (2)有效开展少先队活动。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用好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中队活动。

  (3)队员的自主性、创造性发挥好。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中队委、小队长,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队员小主人意识强,人人有岗位,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4)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5)近2年内在校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受表彰的可优先考虑,或先进事迹在少先队组织、教育系统或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四)红领巾事业最佳支持者

      1.凡关心支持少先队事业的各中小学校长或分管校长均可参加评选。

      2.关心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不断提供有力的物质、精神支持,为促进本地区少年儿童工作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重视和支持少先队工作,切实为少先队工作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积极为少先队辅导员排忧解难。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1. 推荐庐阳区优秀少先队员应兼顾性别、民族、城市和农村、小学和中学比例,注意推荐残疾少年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代表。庐阳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应注重从优秀大、中队辅导员中推荐。庐阳区优秀少先队集体应注重从少先队改革推进成效突出的大、中队推荐。

      2. 庐阳区十佳(优秀)少先队员评选以各校推荐的事迹材料为主要评审依据(获奖证书需附复印件)。经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后选取前10名为庐阳区“十佳少先队员”,其余为庐阳区“优秀少先队员”,再经公示后予以最终确定。

      3. 庐阳区十佳(优秀)辅导员评选以各校推荐的事迹材料为主要评审依据(获奖证书需附复印件)。经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后选取前10名为庐阳区“十佳辅导员”。

      4. 本次评比活动本着自愿的原则,遵循民主、公平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学校学生规模为1500人以下的,原则上可申报1名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1500人以上的,原则上可申报2名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其他各项评比每校每项最多申报1个。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校对推荐人选(集体)严格考察把关,认真审核事迹材料和相关荣誉后正式推荐至庐阳区教体局团委。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核实后将予以通报。

      2. 请各校认真审核推荐材料,于9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至庐阳区教体局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包括: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须突出少先队重点工作、另附)、事迹简介(300字左右),以上材料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请同时提供。

      3. 各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真正把优秀个人(集体)评选出来,确保选树的典型事迹真实感人、导向正确鲜明、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各校结合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宣传事迹突出、有代表性的优秀典型,营造全区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贾莉

      电 话:0551-65699986

      邮 箱: lujiaotuandui@163.com

 

      附件:2018年庐阳区少先队评优文件




共青团庐阳区委员会   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少先队庐阳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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