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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7   作者:闫如成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局属各单位,辖区内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8]372号)要求,现就我区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评对象

我区2017年及之前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取得合格证书,因故未参加发展等级测评或测评未通过的教师。

二、 时间安排

1910日—1010日,参评教师直接登录http://36.7.69.142,上传情景作品及教学设计,或提交免测材料;

21011-31日,学校(初级)、区(中级)、市(高级)分别组织专家分级评审教师作品或免测材料,予以发展测评等级认定。

3、证书发放

11月份,由省教育厅审核后发布发展测评成绩,成绩合格者登录发展测评系统自行打印发展测评证书。

2016—2017年度发展测评合格的教师请务必及时登录下载证书。

三、 相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成立有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工作机构。2017年测评工作各校已有管理员,如有变动请在庐阳教育技术群中变更信息。要遴选责任心强,业务水平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评审专家团队。

2、各单位要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校(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为本校开展发展测评创造良好条件。

3、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务必于规定时间登陆并完成上传。测评中遇到的问题请在庐阳教育技术群中交流。

庐阳教育技术群: 1958811 86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8]372号) /UploadFile/285/2018/9/20180907161523532353.pdf       

 

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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