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育新小学小学生素质评价制度

发布日期:2018-08-15   作者:葛卫玲.育新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育新小学小学生素质评价制度。

一、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二、学习愿望和能力方面。

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在掌握课本知识的基础上,主动积极地去探求课外知识,善于思考,勤于动手,不断开发自己的思维,勇于探索新知识。

三、运动与健康。

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在校内做好“两操”,学生要有正确地坐、立、走姿势,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审美与表现。

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学生要积极参加各项美育活动、学生育辨别真、假、美、丑的能力,有一定的审美观和鉴别力,具有高尚的审美情趣。

五、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六、个性发展方面

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七、劳动技能方面。

学生要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抱有不怕脏不怕累的态度,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总的规格要求是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凡是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文化知识和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应该从严要求。凡是学生正当的兴趣爱好、正当的追求以及自治和自理的要求,应当从宽,不仅不应横加干涉,还应积极支持、扶植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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