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高中总务处职责与制度

发布日期:2018-08-14   作者:管理员s庐阳高中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一、总务处职责

  1、坚持“及时供给,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管理规范”的总务工作指导思想。

  2、坚持总务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原则;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原则。

  3、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学校总体工作安排。

  4、严格执行学校的《校产管理章程》及资产、房产的调配、使用和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校产的计划、调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5、严格执行物资的计划、采购、领用与发放制度,制定学校的物品采购计划,并协调采购人员落实实施,做好物品的保管、使用、发放工作,保证教学、办公、生活的正常运行。

  6、负责校舍、场地、设备的管理、维修和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生活环境,做到布局合理,美观大方,经济实用。

  7、每月向校长上报当月校产的调修、调配和使用的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校产清点,并及时造册上报校长;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汇总并上报,必须做到帐目清楚,账、卡、物一致。

  8、主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及时维修各种教学设施、设备,保证完好率。配合保安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员工安全。配合后勤部做好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工作。

  9、努力净化、美化校园,创造美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物资的计划、采购、领用、发放制度

  1、采购计划参照上一学期各业务部门的物资使用情况拟定,开学初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裁决。

  2、各种物资的采购均要本着降低成本、提高物资利用率的原则。

  3、各种办公物品的领用,须经校长审批后发放。

  4、固定资产的领用一律由校长室批准,总务处根据《学校固定资产配发标准》配发并备案。

  5、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一律由校长室批准,总务处根据《学校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配发并备案。

  6、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计划外冒领、多领,不得随意挪用计划内物资及自留小仓库。

  7、特殊情况、特殊用途的计划外物资,必须经校长室批准,方可在总务处登记领用。

  8、教学办公用品开学初一次性发放,学校举行各类活动的所需用品,凭校长室批示的清单领取。

  9、规定以旧换新的要以旧换新;规定使用年限的要按使用年限领用;中途丢失或损坏的要折价赔偿。

  10、故意损坏学校物资,要处以15倍的罚款。

  三、资产、房产的调整、使用与管理制度

  1、学校资产的购置、使用、调配、管理,依据《学校校产管理章程》由总务处贯彻执行。

  2、学校的房产,由总务处依据有关规定及校长室统一安排进行管理和调配。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资产的使用地点及房产的使用功能。

  4、员工使用住房,按有关规定收取房租。

  5、总务处对学校资产、房产进行登记、建帐、建卡。

  6、校内资产的调整需要经校长室批准,由总务处办理资产调拨单;房产的调整,经校长审批后到总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7、全体员工要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有意对资产、房产进行破坏者,视其情节进行处罚。

  8、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初进行一次校产的清点登记,学期末进行一次核查。

  9、每学年进行一次校产管理总结,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做到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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