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虹桥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8-14   作者:教导处s虹桥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一、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并按规定时间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不得挑选班级。

二、转学

(一)转入

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出

1、省内、跨省转出

学生因某些原因需离校到其他学校就学,其法定监护人可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校持转入学校转学申请表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2、跨国转出

学校因家庭原因需离校出国,学校可通过“跨国转出”操作。若学生后期回国就学,转入学校将学生转入情况上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上报省厅处理学籍事宜。

三、休学和复学

(一)休学

1、具备以下两种情况,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由学校向区教体局提交相关材料,可以办理休学审批。

第一种是: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坚持正常学习。

办理材料: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800元以上的医药费发票、诊断书或出院材料、一式两份的休学申请表。

第二种是: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办理材料:学生出国签证、护照、一式两份的休学申请表。

2、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因病尚未痊愈,可继续休学一学年,休学不得超过两次,再次休学的学生需要重新上报休学材料,区教体局批准后,学籍系统先按复学处理再提交休学申请。第二次休学办理材料。

(二)复学

1、 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复学后编入休学时的年级。

2、学校应上报的材料:《庐阳区学校学生复学申请报告》、家长申请(由学校留存)。

3、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四、取消学籍

1、学生因某种原因离校一学期未上课,学校提出书面报告,通过学籍系统“取消学籍”处理。

2、学生已转出一学期时间后,仍未回原校办理转出手续的,学校对该生做“取消学籍”处理。

3、学校应上报的材料:《关于取消**学生学籍的报告》。

五、恢复学籍

1、学生因某种原因离校,学校 “取消学籍”,现因特殊原因需“恢复学籍”。

2、上报材料:《庐阳区恢复学籍的报告及信息表》。

六、正常死亡

1、学生由内在健康原因而导致的死亡,如病死、老死等。

2、学校应上报的材料:《死亡学生学籍处理报告》及佐证材料。

七、非正常死亡

1、学生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或工伤、医疗事故、自杀、他杀等。

2、学校应上报的材料:《死亡学生学籍处理报告》及佐证材料。

八、跳级

1、小学和初中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能达到上一级水平,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予以跳级。毕业班学生不予跳级。

2、学校应上报的材料:《庐阳区学生跳级申请报告》。

九、留级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

十、关键信息变更

学校对学生关键信息进行修改,由学校提供材料,通过“关键信息变更”发起申请,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体局核办后,数据变更方可生效。学生其他非关键信息由学校通过学籍维护进行修改。

1、关键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片。

2、办理材料: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变更,学校审核户口本原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并附学校《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3、学生在小学和初中阶段依法变更姓名,户口本上其原名如有曾用名予以保留。

 4、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已经获得G开头的全国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不需要通过“关键信息变更”提交进行修改,如要修改,学校要审核户口本原件,学校提供修改申请,原身份证和现身份证号的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区教体局审核后直接修改。

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05022329号-1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576号
开办者名称:合肥市庐阳区电化教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