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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三届合肥市“师德楷模”“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8   作者:人事科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局属各单位,辖区内各在册初中、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三届合肥市“师德楷模”“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合教秘【201837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评推领导组织,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不忘教育初心,牢记育人使命,争做新时代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把评选推荐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宣传师德先进,使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市教育局分配我区师德先进个人(楷模)共15名(其中师德楷模候选人2名),师德建设先进集体4所。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市教育局评选文件中的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条件、评选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推选出来。

三、各单位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集体决定的方式推选出师德先进个人(楷模)候选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由各级各类学校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荐。经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填写相关表格及材料并上报。

四、各单位限报师德先进个人 (或楷模)候选人1人、 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

五、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级上报材料要求,于730日前将被推荐材料报区教体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至rsk65699989@126.com邮箱。

附件:1.合教秘[2018]373号关于开展第三届合肥市“师德楷模”“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2. 合教秘[2018]373号附件2-5

区教体局人事科

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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