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工作新形势,建立稳定、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庐阳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庐阳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原则
1.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我校教师编制数、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数,每三年开展一次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聘任工作。中途如有人员退休、调出、自然减员、被低聘或被解聘的,空出的指标按上一轮竞聘时考评得分自高到低依次递补。
2.坚持鼓励进取,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资历和现实工作表现两个方面进行考评,平稳有序和谐地完成岗位评审和等级聘任工作。
二、2016年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任及各岗位等级设置情况
1.我校各岗位设置情况:经2013年编制审核确认,我校编制数暂定:61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1人。因我校是安徽省首批示范初中,我校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人数设置情况为:中高岗位:比例20%,人数12人;中级岗位:比例45%,人数27人;初级岗位:比例35%,人数22人。
2.我校各岗位等级设置情况:高级岗位各等级设置:五级 2 人、六级 5 人、七级 5 人;中级岗位各等级设置:八级 8人、九级 11人、十级8 人;初级岗位等级设置:十一级 11人、十二级 11人。
岗位和等级指标设定每年依据上级人社、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人数为准。
三、竞聘对象及条件
l.对象:我校专业技术人员。
2.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身体条件。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5)竞评中一岗位十级、中高岗位七级的,按上级教师改革制度方案精神规定执行。
3.中高岗位等级竞聘条件
(1)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在本专业岗位;
(3)其中,聘在七级岗位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度考核合格的;聘在六级岗位的,应在七级岗位聘任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的;聘在五级岗位的,应在六级岗位聘任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的。
4.中一岗位等级竟聘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在本专业岗位;
(3)其中,聘在十级岗位的,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度考核合格的;聘在九级岗位的,应在十级岗位聘任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的;聘在八级岗位的,应在九级岗位聘任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的。
5.中二岗位等级竞聘条件
(1)一般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在本专业岗位;
(3)其中,聘在十二级岗位的,应取得中二专业技术资格且年度考核合格的;聘在十一级岗位的,应在十二级岗位聘任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的。
四、竞聘办法
1.我校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采用分项考评赋分,累计总分,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的办法。
2.因政策变化,对已被聘中一岗位且取得中高岗位任职资格的和现已被聘中二岗位且已经取得中一岗位任职资格的同志,待中高岗位、中一岗位空缺时,可以跳越现聘岗位的等级竞聘高一级岗位的最低级,但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此方案以打分高低顺序进行竞聘。
3.具体考评赋分项:
考评赋分项由资历、现实工作表现和加分因素组成。
(1)资历分:含教龄分和获得现被聘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年限分两部分。此项分值由领导小组根据参与竞聘人员提供的原始证件和档案记录进行计算赋分。教龄分以人事部门核定的教龄年限为计算依据,满一周年计一分,从教后中途从事其他非教育工作的时限扣除。
获得现被聘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年限分以获得现被聘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满周年计分,满一周年计一分。两项得分相加得出竟聘者的资历分。
资历分实际计算截止日期到评聘当年的12月31日。
(2)现实工作表现分:此项考评总分10分,由领导小组从师德、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实效四部分进行考评赋分。考评期限为一个竞聘周期。师德:从教行为规范,无违规行为,赋2分;有违规家教、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行为,根据情况赋1分或0分。工作态度:工作日能经常提前到校,延迟离校,管理和教育学生,赋3分; 能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正常上下班,赋2分;其他情况,如经常迟到、早退、请假等,赋1分。工作量:按部颁标准,满工作量(其他岗位可折算成工作量)赋3分;不满工作量赋2分(语数英12节/周;理化政史体育14节/周;其他16节/周)。工作实效:能顺利完成本学科循环教学任务,且所授全部班级成绩优于其他同类班级或有明显进步的,赋3分;其余赋2分;造成教学事故的不赋分。
(3)加分:此项对参与竞聘的同志在一个竞聘周期内,在教学、教研等工作中获得突出成绩的进行加分。此加分项,数值上不封顶。一个竞聘周期为当前受聘岗位(从受聘本岗位最低等级起算)或受聘等级期限。
因评聘工作时间上的特殊性,实际计算加分项目期限从参评现岗位或参聘现等级的次月起算。
上一期限内的加分项目,如在当前受聘岗位或等级时已计算,不另行计算;非因个人原因,如上一期限未计算的,可计算到当前受聘期限。
特殊情况:2013年进入我校的学历为研究生的老师,因认定二级政策调整,考虑到特殊性,实际认定二级后,其评中一等级或聘11级岗位加分期限从2014年9月起算。今后学历为研究生的老师一律按现行职评政策办理。
4.加分的计算
竞聘者在竞聘前的一个周期内符合以下条件,给予加分。
(1)政府及行业表彰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类评选(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支教挂职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师德标兵、课题实验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优秀教练员等)和各级党委、政府主办的各类先进评选(如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拔尖人才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加分2分、1分、0.5分、0.2分(同一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
(2)教学评比获奖
参加各级课堂教学评比、竞赛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5分、0.2分。参加课堂教学评比获得省、市、区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称号的分别再加0.6、0.4、0.2分。
(3)教科研课题
主动参与学校申报的区级及以上各项课题或个人自行申报课题研究的,做出成绩且课题结题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成员(以课题结题时间和结题证书上人员名单为准),国家级、省、市、区级分别加3分、2分、1分、0.6分。
(4)论文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分、0.6分、0.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6分、0.4分、0.2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加0.4分、0.2分(同一篇论文以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个人论文篇数不限,具体认定依据以教育局年度教育教学成果统计审核认定结果为准)。
(5)示范研讨课
承担国家、省、市、区、校公开课教学、多媒体教学或在校本教研、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中、班主任工作中等各方面承担专题交流主讲的(个人申报,组内推荐,学校确认),分别赋1分、0.8分、0.6分、0.4分、0.2分(因获得某个称号而必须履行服务义务的活动,不予加分。学校安排的,可以累加计算)。(校公开课界定为获奖汇报课和骨干教师示范研讨课,须有学校统一安排,不包含学校安排的正常教研活动课)
(6)重要岗位
担任班主任的一年加0.8分,担任教研组长、年级部主任、中层以上管理岗位一年0.4分,担任备课组长一年加0.2分。(以上岗位加分须经学校考核合格,并提供岗位证明材料,才予赋分)
同一人担任不同岗位的,赋分标准:最高岗位分(仅限一项),再加上其它岗位一半分,累加为最后得分。
赋分时间:除暑假外,一学年按9个月核算,学年中途担任以上加分岗位按实际工作月数(不满一个月的部分不核算)核算。
五、聘任程序
1.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我校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数,由具备竞聘资格的教师根据各等级竞聘的条件,提出晋级申请,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对符合条件未主动申报岗位等级竞聘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以该专业技术岗位最低等级进行聘任。
对不符合上级职评文件竞评竞聘条件的,学校职评领导小组经审核后,不符合资格,可不予受理。
2.资格通过人员向学校提供加分项目的实证材料(证书、文件、安排表等)。
3.领导小组对参与竞聘的同志资历部分根据其提供的原始资料和档案记录进行计算赋分。
4.领导小组分别对参与竞聘的同志就现实工作表现进行考评赋分。
5.领导小组对参与竞聘的同志所提供的加分实证材料进行审核赋分。
6.领导小组将参与竞聘的同志的资历分值、现实表现分值、加分分值三项进行累计汇总,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并兑现等级工资。
六、优先条款
竞聘同一等级或岗位的人员,在同等分值下,竞聘者获得过以下荣誉的,按获得荣誉数量,可优先竞评竞聘高一等级或岗位。
1.教师节或“五一”表彰,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的;
2.“七一”表彰,获市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称号的;
3.获市级以上师德标兵称号的;
4.省、市级教坛新星,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
5.课堂教学评比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
6.特级教师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
7.获区级以上“教书育人楷模”、“教育功臣”等称号。
如未获得以上荣誉称号,或者获得以上荣誉称号数量相同,依次按教学评比得分、课题得分、论文得分高低确定。
七、一票否决条款
竞评竞聘者在现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实际指学校有指标的年份)不得参加高一等级或岗位的评聘,推迟一年参与评聘,如下一学年再出现一票否决条款之一,再推迟一年参与评聘,依次类推;情节严重的可低聘岗位。
1.教师不遵守本方案约定的。
2.教师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的。
3.经举报核实有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的。
4.经核实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侮辱学生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5.经核实擅自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6.经核实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钱物,或要求学生及家长为其谋取利益的。
7.疏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
8.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违社会公德或教师职业道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9.在一个竞聘周期中的任一学期中,累计旷工1个工作日的;或事假累计二周、病假累计二个月的。法定假期、公假除外。
10.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考核不合格的。
11.上一年度参评,没有通过评审的,本年度没有获得“优先条款”之一。
八、特殊条款
为最大限度维护教师利益,使每位教师在退休后尽可能享受本人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工资,在每位教师退休前的一轮竞聘中,只要该同志符合竞聘的基本条件,均可直接被聘本人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享受本人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工资。如果因指标不足使老师在退休前的一轮竞聘中没有直接被聘本人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在其退休前每年的自然晋级中按退休先后顺序(退休顺序一样,按资历高低顺序),优先使用因中途人员退休、调出、自然减员、被低聘或被解聘所空出的指标。
九、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卫星
副组长:孙 健 张化东
成员:校党支部班子成员、中层正职、教研组长。
十、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参照省、市及庐阳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及聘任方案执行。
2.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3.此方案执行期限自 2017 年7月起,执行期内非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同意修改、废除不得改变。
4.此方案执行期限内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因由,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在广泛听取老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教代会制度建立后,召开教代会讨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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