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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合肥市“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9   作者:团队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区属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开展合肥市“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合文明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拟推报我区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参加合肥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请各校公平、公正地推荐事迹突出的优秀典型,每校最多1人,曾获美德少年、最美少年、孝心少年、新时代好队员等,可优先推荐。推荐人选年龄范围原则上为6-18岁。6月4日前将推荐学生1000字以内的个人突出事迹材料及主要获奖情况发送至邮箱36066667@qq.com ,注明“学校+新时代好少年申报材料”,我区将择优推荐上报区文明办,区文明办择优推荐至市文明办、省文明办、中央文明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组织全市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市级、县区级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任务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借鉴、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三、具体安排

      1.推荐典型。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2.发布展示。市文明办对各地推荐的典型事迹进行审核,选取“新时代好少年”典型,向社会发布其先进事迹。事迹发布采取现场发布会的方式,由主办单位主办、相关单位承办,邀请合肥主要媒体参加,采取故事讲述、现场互动的方式,生动展示“新时代好少年”风采。

      3. 大力宣传。合肥主要新闻单位对发布会进行报道,对“新时代好少年”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将“新时代好少年”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为宣传展示。

      4.学习实践。组织中小学校认真开展向“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事迹、点赞留言、开展班队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局团委

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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