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幼城市之光分园:加强师德宣传,学习法律规范

发布日期:2018-04-20   作者:袁媛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合肥市“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响应市、区教育局号召,努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等各项活动,合肥市安庆路幼儿园城市之光分园坚持每月的教师师德学习,营造园内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崇尚师德的良好舆论氛围。

4月13日,在合肥市安庆路幼儿园城市之光分园内,张贴了市教育局统一印发的师德师风建设宣传画,内容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合肥市师德师风投诉电话。

在本月的师德学习中,袁媛老师积极要求园内教师,严格按师德师风建设宣传画中要求的职业道德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另外,还带领全体教师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学习了法规第三章《学校保护》中的第十七条到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幼儿园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并加强对未成人的安全教育,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等。法规中全面规范的要求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尊重幼儿。袁老师还强调,在平日的工作中,要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提醒各位教师要记在心里,并落实到每一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

安幼教育集团李峥园长表示:安幼坚持每月的师德学习,目的就是在于将教师的师德建设常态化,努力提高每一位教师的师德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加深教师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教师依法执教,以德治教的水平,以更应高标准的要求自己,有力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撰稿人: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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