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活动中心:
今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请各学校认真贯彻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合教秘【2018】16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并于4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附活动图片1-2张)报送至法制安全科。
特此通知。
区教体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合教秘[2018]161号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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