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企事业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活动中心:
根据《合肥市“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合教〔2015〕354号)和区教体局、公安庐阳分局、区综治办联合下发的《庐阳区“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 (庐教体〔2016〕5号)文件要求,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企事业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和活动中心要在“十三五”时期内(2016年——2020年)创建区平安校园(五年内每所学校要申报评审一次)。
区教体局、公安庐阳分局、区综治办将在5月份开展2016年度创建平安校园评审工作,凡愿意申报的单位在4月28日前上报《庐阳区创建平安校园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和创建平安校园自评报告(一份)到教体局法制安全科。
请各幼教联盟组长园通知联盟内各幼儿园。
特此通知。
庐阳区教体局
2017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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