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学荣获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17-04-11   作者:房璇c五一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47日下午庐阳区教育体育局2016年度年检工作会议、2017年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会和区教育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动员会在红星路小学红玺台校区隆重召开。

会议上学习了《庐阳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并宣读区委、区政府表彰文件《关于表彰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合肥市五一小学荣获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先进集体。

近年来,五一小学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校长方业菊主抓宣传工作,学校成立了专门的宣传教育工作组。为解决“六五”普法期间城市大量流动人口普法宣传组织起来比较困难的问题,庐阳区杏花司法所依托五一小学场地、设备等资源,结合辖区内“新市民”的实际生活居住情况,于20143月份成立合肥市第一家“新市民”普法学校,虽无前车可鉴,杏花?五一“新市民”普法学校在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区司法办等领导及社会普法志愿者的关心支持下,用心构思、积极推进,确保了“新市民”普法学校的扎实运行,做出成效。普法学校的创办,为学校、社区的“六五”普法工作增添靓丽的色彩,初步形成“新市民”普法学校的特色工作模式。在工作中注重结合城区实际,依托学校;注重普法的实效,依据需要设计针对性强的普法课程,多种形式开展,增强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实效性;

此次获奖是区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五一普法工作的肯定,在以后的普法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坚持做实做细,做出成效的理念,继续加大法制教育宣传的力度,推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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