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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工团员缴纳2016年团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0   作者:晋娜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局属各基层团组织:
    按照工作部署, 2016年团费缴纳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直属团组织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缴纳标准: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月平均工资600元以上者,每人每月交纳团费5元,全年60元;编外正式聘用人员,月平均工资600元以上者,每人每月交纳团费3元,全年36元;其余月平均工资600元以下者,每人每月交纳团费1元,全年12元。
    2.各直属团组织将全体团员全年团费的一半上缴局团委,其余部分作为留用的团费。请各直属团组织于3月31日前将本年度团费上缴局团委。
 
团队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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