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8日下午,由市委幼安全组、后勤组以及团支部联合开展的《宪法》学习活动在合肥市委机关幼儿园拉开帷幕,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此次活动。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会议指出,学习《宪法》的目的是为了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宪法观念和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作为幼儿教师,我们更应该树立法治思维,保证宪法实施,捍卫宪法尊严,争做现代“四有”好教师。
学习《宪法》后,全体团员教师进行了由工会和团携手开展的“海棠花儿”合唱团排练活动。在工会主席朱新华的指导下,团支部书记陈晨的组织下,从队形、声部等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排练。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团队的力量,看到了大家拧成一股绳的凝聚力量。“海棠花儿”还在延续,我们的歌声仍在飘扬……
撰稿:陈晨 摄影及审稿:李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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