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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中小学美术教学课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课件评选

发布日期:2016-09-20   作者:张勇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为推动各地中小学美术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提升广大中小学美术教师教学能力,提高中小学美术教学质量,鼓励广大中小学美术教师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方法,促进新媒体技术与美术教学的融合,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决定举办“2016年全国中小学美术教学课件评选活动”。本次活动由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人民教育出版社、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提供学术支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件内容及要求
    (一)课件内容
课件以现行中小学美术课标教材内容为依据,版本不限。
    (二) 课件要求
    1.教学课件
多媒体教学课件为PP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切合教学内容,反映主要教学思路,做到图文与音视频搭配合理。
    2.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开头注明课题、年级和教材版本等信息。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设计思路、教学特色等。内容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和评价方式等。教学设计后附课件设计说明(不超过500字)。文件格式:WORD。
    二、课件评比
    (一)送件
课件(刻成光盘)、教学设计及课件设计说明(用A4纸打印)、报名表(见附件)统一装入信封,于2016年10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南京市宁海路122号,中国美术教育编辑部收,邮编:210097,收件人:赵蓉,联系电话:025-83598207,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评课件”。每人送评作品不得超过2件。
    (二)评审奖励
邀请全国著名专家进行评审。本次评选设特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一等奖5名(每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10名(每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50名(每人赠阅2016年全年《中国美术教育》杂志一套、赠送图书一套)、优秀奖若干名;每名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在中国美术教育杂志上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课件及教学设计等,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若有侵权行为,或任何不实信息,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项活动。作品中引用他人的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内容,请注明出处及来源,不作说明,作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2. 作者送件参评,则视同作者同意主办方对所送作品拥有独家出版权、其他使用权和处置权,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3.本活动不收任何参评费,如有单位或机构借本活动收取任何费用,参评者可向主办方举报。
    (二)后续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将举办课件制作培训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表格在附件中:/UploadFile/285/2016/9/20160920095334393439.doc

                                                庐阳区教体局   教研室

                                                       20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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