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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庐阳区庆祝第三十二个教师节表彰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2   作者:人事科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辖区内各校(园)、活动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庆祝第三十二个教师节,表彰我区在教育战线上做出优异成绩的教书育人楷模、最美乡镇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经研究定于201696日(周二)上午830,在庐阳区政务中心三楼大礼堂召开庐阳区庆祝第三十二个教师节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

1.省教育厅领导、市教育局领导、区领导。

2.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业区主要负责人。

3.辖区内各校(园)、活动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

4.2016年评选出的区教书育人楷模、最美乡镇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5.各校(园)教师(含退休教师)代表。

二、要求和注意事项

1.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为本单位出席大会的领队。各单位按所发的座位票数,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不得缺席,并于上午800以前进场完毕。各单位不得将座位票转让外单位人员。请参会人员全程观看,不得提前离场。

2.上台领奖的教书育人楷模、最美乡镇教师、优秀教师代表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代表于96日上午7:50以前按指定的位置在前排就座。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确保参会人员的安全;各参会人员要注意仪容仪表,穿戴整齐、举止优雅;开会时通讯工具要设置震动或关闭,不得随意接听电话;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禁止吸烟。

4.95日(周一)上午11点前各单位务必派专人到人事科(303室)领取参加大会的人员座位票。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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