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合肥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校长论坛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校:
请辖区市级、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认真阅读以下通知,每校一篇。并在11月8日前将论文发教研室邮箱jys5699980@126.com。由教研室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报送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关于举办合肥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校长论坛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合教秘〔2015〕570号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语委办,各市管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合肥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校长论坛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含幼儿园)的校(园)领导以及拟申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幼儿园)领导。
二、征文时间及报送方式
文稿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截稿时间为11月6日。各县(市)区语委办将辖区所属各校报送的论文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统一报送市语委办(地址:金寨路322号),电子稿发送至市语委办邮箱(hfyywz@qq.com)。各市管学校的论文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报送市语委办,电子稿发送至市语委办邮箱。
三、文稿要求
1.标题:简明扼要,标题下注明作者单位(所属县市区及学校)、姓名、职务。
2.正文:内容须围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主题,字数3000字左右。
3. 注释:文末按引用顺序列出参考文献作者、题名、出版者、起止页码等。
4.印刷:无需印制封面;论文首页加页眉,以小四号宋体标注“合肥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校长论坛征文”;标题采用小二号黑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页码居中编注。
四、评奖办法
市语委办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评奖结果及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本次活动将不举办授奖仪式。所有获奖论文将在“合肥语言文字网”予以公开发表,供大家交流学习。
五、有关事项
1. 来稿须为原创,如因抄袭被举报,查实后将取消评奖资格。
2. 征文活动对于加强各校间的工作经验及学术交流、推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语委办要认真做好征文组织工作,各市管学校应积极参与活动。
市语委办联系人:黄志敏、史菲,联系电话:62839641。
合肥市教育局